岱勒新材:关于“岱勒转债”即将停止交易及停止转股暨赎回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k8凯发

岱勒新材:关于“岱勒转债”即将停止交易及停止转股暨赎回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k8凯发

来源:新浪网
发布时间:2022-08-10 09:12
字体:

证券代码:300700 证券简称:岱勒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5债券代码:123024 债券简称:岱勒转债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岱勒转债即将停止交易及停止转股暨赎回前最

后一个交易日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2022年3月21日为岱勒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和转股日2022年3月21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岱勒转债将停止交易,停止转股,公司将按照100.004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岱勒转债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关注相关风险,谨慎交易岱勒转债,在2022年3月21日收市前完成转股,转股代码:123024

当日买入岱勒转债的投资者,当日收市前仍可以申请转股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债券持有人提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未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投资者持有的岱勒转债不能转股

1, 因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岱勒转债2021年3月21日—2022年3月20日的利息将于2022年3月21日支付,所以本次赎回期间的当期计息起始日为2022年3月21日,当年票面利率i为1.5%,计息天数为1天,岱勒转债赎回价格=债券面值 当期利息=100.004元/张,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登记日:2022年3月21日

3,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22年3月22日

4,赎回日:2022年3月22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2年3月25日

6,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2年3月29日

7,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重要风险提示:

1,岱勒转债将停止交易,停止转股,被提前赎回并摘牌

根据安排,截止2022年3月21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岱勒转债,公司将按照100.004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岱勒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目前岱勒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特别提醒债券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2,未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投资者持有的岱勒转债不能转股

岱勒转债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未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不能将所持岱勒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醒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3,岱勒转债停止交易日可能提前

根据相关规定,岱勒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岱勒转债实际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

4,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岱勒转债可能无法转股

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岱勒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和转股日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一,赎回情况概述

1,触发赎回情形

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公开发行了21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1,000.00万元。岱勒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24.90元/股,2021年2月2日,因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岱勒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岱勒转债转股价格由24.9元/股向下修正为18.33元/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2021

年2月3日2021年5月25日公司披露的《关于调整岱勒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岱勒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8.33元/股调整为14.1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6月1日生效

2022年2月14日岱勒转债首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岱勒转债的议案》,董事会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出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决定不行使本次岱勒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岱勒转债如后续岱勒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提前赎回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不提前赎回岱勒转债的公告》

自2022年2月15日至2022年3月7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岱勒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触发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岱勒转债的议案》,按照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岱勒转债

2,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

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1,赎回价格及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岱勒转债赎回价格为100.004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因公司岱勒转债2021年3月21日—2022年3月20日的利息将于2022年3月21日支付,所以本次赎回期间的当期计息起始日为2022年3月21日,当年票面利率i为1.5%。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计息天数:从计息起始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1天。

当期利息ia=b×i×t/365=100×1.50%×1/365=0.004元/张

赎回价格=债券面值 当期利息=100.004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2,赎回对象

2022年3月2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岱勒转债持有人。

3,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公司将在满足赎回条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披露三次赎回实施公告,通告岱勒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022年3月21日为岱勒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和转股日根据相关规定,岱勒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岱勒转债实际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

2022年3月22日为岱勒转债赎回日自2022年3月22日起,岱勒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岱勒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2022年3月25日为岱勒转债赎回款的公司付款日,2022年3月29日

为赎回款到达岱勒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岱勒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岱勒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岱勒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在本次岱勒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段志明先生卖出岱勒转债170,851张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交易岱勒转债的情形

四,其他须说明的事项

1,岱勒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1张,1张为100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请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债部分,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当日后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金额以及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3,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五,本次赎回的审议程序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岱勒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岱勒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拟于2022年3月22日提前赎回全部岱勒转债,根据《募集说明书》,赎回价格为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监事会意见

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监事会同意公司行使岱勒转

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拟于2022年3月22日提前赎回全部岱勒转债,根据《募集说明书》,赎回价格为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岱勒转债提前赎回权的行使及赎回价格的确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规定,同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按照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岱勒转债。

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满足《实施细则》《募集说明书》规定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条件,本次赎回已经取得公司董事会的批准,符合《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实施细则》的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岱勒新材本次行使岱勒转债提前赎回权的条件已成立,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综上,东兴证券对岱勒新材本次行使岱勒转债提前赎回权的事项无异议。

六,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5,《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岱勒转债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20日

13.7k
ad555
- 广告服务 - 加入k8凯发 - 不良信息举报-
市场情报网 k8凯发的版权所有
备案号:
网站地图